湖北洪湖审计局参与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30日】
【来源: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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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洪湖市不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力度,市纠风办率市教育局、减负办、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3个联合检查小组,通过强化责任、推进公开、突出重点、注重查处等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责任重落实。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全市建立了“三级联签责任制”,即市纠风办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与校长之间,校长与教师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纳入,即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对学校督导考核体系,纳入对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局面。
    
    二是推进公开促落实。市纠风办加大了政务和校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制度,在各学校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建立收费卡和收费通知单制度,增加了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事项的透明度,做到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同时,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监督举报电话,并设置了投诉信箱,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发现乱收费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促进了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是突出重点抓落实。市纠风办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教科书政策的落实,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规范管理,高中“三限”政策的执行,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确定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点,以行风评议和专项检查活动为载体,通过明察暗访、查账、问卷调查、谈话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问题,有的放矢抓好工作落实。 今年3月份以来,围绕广大群众对教育领域反映的突出的问题,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看、听、查、问、访”等形式,多次对全市20个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和16所(个)市直学校(单位)共121所中小学校的教育收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学校收取择校费、教师收费补课、变相帮助书店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资料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跟踪督查,以着力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着力防范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着力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等。
    
    四是注重查处重落实。对明察暗访中查出的问题,市纠风办及时对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现已对个别学校要求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和订购牛奶等情况,督促学校进行了清退,对某一学校乱收择校费的问题,市纠风办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违规资金已全额上缴国库。通过开学初的常规检查、学期中的突击检查以及专题专项监督检查,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2起,已清退违规金额569.173万元,处理违纪人员3人。通过查处,杜绝了学校巧立名目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避免了 “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问题的发生,将教育乱收费行为遏杀在萌芽状态,学校乱收费行为从源头上得到遏制,教育收费行为得以进一步规范。(李为民 周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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