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制定出台审计机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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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审计准则》施行以来,安徽省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贯彻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各地在审计实践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具体明确和全面规范。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审计准则的贯彻执行,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深化审计转型升级质量基础,省审计厅在充分总结、吸收以往良好审计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结合国家审计准则施行以来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在制定《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安徽省审计厅充分借鉴了《国家审计准则》和国际上通行审计准则的体系结构,将该省原有具体业务管理办法的内容统一纳入《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一个完整单一的审计业务管理办法。按照上述体系结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正文分为十章,即总则、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实施管理、审计报告管理、审计项目过程控制管理、审计会议管理、审计质量管理、审计结果公告管理、审计整改检查管理、附则,共170条。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可操作性,该厅在审计署制定的13种审计文书和审计文本参考格式的基础上,结合该省实际,又补充制定了25种审计文书和审计文本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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