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来源:江苏省滨海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约束,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加强对“庸、懒、混、拖”等类干部的问责。
    
    该《办法》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问责”程序及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具有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损害软环境建设,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个人独断专行,以及项目推进、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测评民意较差等13种情形之一的干部,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培训、降职使用、引咎辞职等处理措施。“问责”制构建了程序规范、落实有效、问责有据、追究有力的工作监督体系,完善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
    
    截至目前,该县已对38名工作实绩不明显、工作主动性不强、作风不实的科级干部实行了诫勉谈话,促进了各级干部认真履职。(栾斯尧 赵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