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政府投资审计实现“三大转变”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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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坚持以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实现政府投资审计“三大转变”。
    
    一是由事后决算审计向重大项目跟踪审计转变。2011年对13个重点工程项目实行15次跟踪审计,强调突出审计重点,注重监督关口前移,发挥审计预防性作用;强调审计过程动态化,注重分阶段跟踪,使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发挥跟踪审计持续性作用;强调跟踪审计及时性,提出审计建议28条,督促有关单位边审边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促进财政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二是由注重微观监督向立足微观面向宏观管理转变。在关注具体项目的同时,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分析和揭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机制不顺、体制缺陷等问题,努力提高投资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如针对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重要环节即设计概算评审及批复的缺失,影响投资控制“源头”管理的问题,该局向区政府领导报送了审计专报,区长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转变审计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审计质量和效果有了提升。
    
    三是由注重监督向监督与管理并重转变。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宝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试行办法》,并经区政府批转。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区级财力建设项目审计管辖范围、审计监督对象、审计监督方式、审计监督内容、相关部门职责等。进一步拓宽了审计监管范围,强化了审计集中管理的力度;进一步优化了审计分类管理的方式,规范了委托审计程序;进一步整合职能部门资源优势,形成监管和审计整改合力。新办法理顺了基建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体系。制定了《宝山区审计局关于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试行办法》,明确了跟踪审计的重点和操作规范,确保审计质量;积极探索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委托审计内容、业务流程,质量考核、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规定。新思路、新举措,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程序化、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建设。(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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