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审计局“四个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获高度肯定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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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十堰市审计局坚持组织领导、责任分解、督办问责、领导示范四个到位,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各项的整体推进,得到市委考核组的高度肯定。今年先后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省最佳文明单位”、 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五一”劳动奖状、市“五强”基层党组织、市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同时还被公示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也从未因领导岗位调整而有丝毫松懈。今年3月,市委对该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该局及时充实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局监察室设立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年初,针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精神,以及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该局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并举行了签订仪式。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对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局机关2011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26项61个方面的工作,逐一明确到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协办科室,以便于考核检查,从而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形成了人人有责、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督办问责到位。该局始终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分别存入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察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制落实得好、党性强、作风正、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责任制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年终评比中不能被评为“优秀科室”,科室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科室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今年以来,该局对3名作风不实的干部进行了公开通报,取消了当年的评优资格;对2名严格执法、一身正气的干部进行了公开表扬。
    
    四是领导示范到位。该局党组中无论是局长,还是其它党组成员,都能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做到“四个亲自”,即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检查考核、亲自协调指挥、亲自督办落实、亲自考核检查。在“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下,其他班子成员也做到了“两个同时”,即在抓好分管科室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任务的落实;在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同时,重点抓好科室负责人廉政责任的落实。在党组成员的示范带动下,全局干部上下一心,有力推进了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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