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严把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关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9日】
【来源: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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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在借用中介机构力量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的工作中,注重加强审计风险控制,着力把好六个“关口”,切实规范了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行为,确保了审计质量。
    
    一是严把中介机构“资质准入关”。在选择中介机构时,采用了招投标加社会调查的方式,重点考虑中介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方面。去年以来,联合监察、财政、建设等部门单位通过招投标和社会调查的方式,在全省本地以外的地区,选取了15家具有甲级以上资质、技术力量强、实践经验丰富、社会信誉好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二是严把中介参审“合同管理关”。通过签订参审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审计机关负责审计质量的监督,对参审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抽审,抽审误差不能高于投标文件承诺的误差率;参审中介机构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审计,审计质量接受监督。审计质量、审计时间达不到要求的扣减工程造价咨询费,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是严把中介机构“参审考核关”。出台了《寿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对参审中介机构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主要考核遵守审计纪律、完成审计任务、参审业务能力、参审服务态度、审减率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安排审计任务时,采用“抽签”的方式从聘用的中介机构中确定参审中介机构,每年抽签选取二分之一的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每年安排两次审计任务,两年轮换一次。每轮审计结束后,对参审中介机构进行考核,按得分排出名次,实行末位淘汰制,最后一名将不再参与下一轮审计。
    
    四是严把中介机构“廉洁审计关”。首先,安排审计任务时,坚持对参审人员进行廉洁从审教育,警钟长鸣,筑牢第一道廉洁审计关;再次,由参审中介机构作出书面承诺,签订廉洁从审协议,筑牢第二道廉洁审计关;第三,通过复核、调查等形式了解中介机构廉洁从审情况,实行违反廉洁审计规定“一票否决制”。
    
    五是严把参审中介“资格清出关”。对多次业绩考核结果一直很好的中介机构,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中介机构及参审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审计结果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停止其承担的工作,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不支付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追究违约责任,并向社会公告,取消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严把审计机关“全程主导关”。坚持审计机关为主,社会审计为辅。把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纳入审计组管理,审计组长、主审均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与签证、定案等关键环节必须有审计机关人员参与,所有审计文书都由审计机关出具。对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项目,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和抽审,复核和抽审结果计入考核成绩。同时,经常性地开展与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的沟通交流活动。在审计前,提出具体的审计要求,使其明确审计思路、指导思想和审计依据;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引导,全程控制;审计后,进行总结交流,促进提高工作水平。(马效伟 张彬 秦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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