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审计整改更加侧重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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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吉林省审计整改工作在以往注重制定审计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的基础上,更加侧重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收到良好效果。

    吉林省审计厅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省本级没有完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国资委只对其监管的19户企业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省直其他部门监管企业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范围,这一问题,引起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等配套办法,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制定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省财政厅与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根据审计建议已完善各类制度20项。

    上述文件制度的出台,对推动吉林省全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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