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实施“三四五”工作法 政府建设项目审计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
【来源:江苏省宜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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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苏省宜兴市审计局共实施建设项目审计118个,审定投资17.2亿元,审计节减资金1.43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219条,直接节约投资2400万元。这是该局采用“三四五”工作法取得的成效,为促进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统一”,一是审计监督与服务的统一,用服务的形式实现监督职能,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以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为审计目标。二是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的统一,通过对协审机构的指导、监督,使之同政府审计保持一致,同频共振,合力解决问题。三是审计组之间的统一,协审组、自审组严格执行各项审计规定,步调一致,统一标准。
    
    “四结合”,一是审计意见单与审计快报相结合,促进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二是决结算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对审计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解决难题。三是预算审计与结算审计相结合,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同时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四是审前进点会、审中探讨会、审后总结会三会相结合,贯穿审计全过程,及时汇总、分析审计结果,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五对接”,一是做好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的规范对接。审计组在资料接审、对账、三级复核、疑难问题会审、审定结果确认等重点环节均采用书面形式对接,规范审计行为。二是做好审计局与协审机构的顺畅对接。协审机构派专人与审计局对接,负责协调有关事项的解决,保证协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是做好专业与专业之间的平行对接。同一项目不同专业的审计人员,定期相互交流意见、汇总审计结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避免了不同专业间重复计量计价。四是做好决(结)算审计与跟踪审计紧密对接。跟踪审计阶段将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的审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直接提供给决算审计,跟踪审计阶段对工程量、单价的核查结果直接作为结算审计的依据。五是做好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的无缝对接。财务审计在工程审计审定前及时介入,了解有关审计事项,为快速推进项目作准备,并且财务、工程审计人员联手对勘察、设计、检测等与工程有关的待摊费用共同进行审查,促进提升效果。(徐克俭 梁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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