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建立八大机制实现财政审计整改落实率100%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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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通过建立健全八大机制,有效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到审计结果有报告、有分析、有建议,督促整改有反馈、有责任、有效果,充分转化财政审计成果,实现了财政审计整改落实率100%,有效地促进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是建立制度要求式整改机制。由扬州市委、市政府、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意见》,对审计整改主体、第一责任人、整改时间及反馈要求予以明确,为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书面报告式整改机制。扬州市审计局每年代表政府向人大报告审计结果后,主动跟踪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同年底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人大经审议后出具审计整改情况的决议。此举大大提高了审计整改有效落实的法定效力。
    
    三是建立人大当面质询式整改机制。扬州市人大财经委每年都根据财政审计结果,约请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面谈,质问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分析存在的动机和根源、书面告知应当承担的责任、要求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有效提高了问题单位(人)的责任意识。
    
    四是建立政府领导问责式整改机制。每年财政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后,政府主要领导都十分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书面批示,要求责任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认真整改,政府督察机构随时跟进,并将整改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事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五是建立多部门合力督促式整改机制。扬州市审计局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形成合力,确保整改效果。如: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设审事项,共同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初定结果;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共同布置“三责联审”审计进点会、整改落实会等,有效督促了整改审计工作的落实。
    
    六是建立过程预防式整改机制。扬州市人大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聘请审计骨干参与对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审核。在参与审核过程中,有效把握重点难点问题,如实对预算编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不细化、以及决算中存在资金沉淀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源头上促进财政等部门加以整改。
    
    七是建立提醒自查式整改机制。扬州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结果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剖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通过定期召开通报会议、主动上门宣讲、审前要求自查自纠、审计现场督促等途径,提醒单位主动整改。
    
    八是建立跟踪检查式整改机制。扬州市审计局将每年3月确定为“审计整改月”。组成跟踪核查组,就被审计单位组织是否重视、措施是否有力、整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事项,采用查阅文件、纪要、账务处理、完税凭证等方式,现场核实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力、效果不佳、走过场表面应付整改的单位,在第二年的财政审计中实施滚动审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高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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