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建立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控四项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来源:湖北省枝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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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湖北省枝江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采取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封闭式独立完成工程造价初审、将复核关口前移等措施,提高了审计质量,有效地防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
    
    一、建立三项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组长、主审、协审和复核人员各自职责,对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二是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廉政制度》。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十不准;并按审计项目建立《廉政监督卡》和填写《审计人员廉政情况登记表》,对审计人员实行跟踪监督体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流程》。对工程造价审计必须严格执行封闭式独立实施项目初审、现场审计二级复核、审计回避制度等操作程序,对于违反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实行封闭式独立完成工程造价初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送达审计,审计组根据提供的审计资料,切断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独立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三个对比”。一是对比图纸设计与工程验收,看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二是对比现场签证与增减工程计算是否相符;三对比招标清单数量、单价与结算数量、单价是否一致。通过对比分析,发现疑点,掌握审计重点,并形成书面初审意见。实践证明,封闭式独立的实施工程造价初审,能充分体现国家审计的独立性,较好地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
    
    三、将审计复核前移在现场审计过程中。一是对初审意见复核。主要是复核初审阶段是否存在漏项掉项,初审意见中的审计重点是否准确、突出等,复核人员对发现新的问题和疑点,及时反馈审计组一并进行现场踏勘和审计。二是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初稿复核。重点复核工程量增减变动、清单价和量的执行、定额套用等内容,对于复核发现问题,调整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将审减金额记入审计人员考核档案。通过复核关口前移,增强了审计人员责任感,取得了明显的审计效果。
    
    四、联责联绩,工效挂钩。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个人所得实行固定工资加奖励工资分配办法,主要采取“一奖三惩”。“一奖”是按照工程造价审减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奖励工资。“三惩”是复核审减率在规定的审减幅度内,按比例扣减奖励工资;复核审减率超过规定比例的,全额扣除奖励工资;全年复核审减率累计三次超过规定比例的,或经发现故意隐瞒事实的,是公职人员调离岗位或纪律处分,是聘用人员的解出聘用合同等。(侯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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