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出台投资审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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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投资审计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这是浙江省审计厅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审计,加强审计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价值,浙江省审计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投资审计管理办法。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投资审计的目标任务,要求投资审计坚持以绩效审计为发展方向,从揭露问题入手,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依法开展单项工程结算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全面履行投资审计职责;二是通过对审计管辖范围、审计实施具体方式的进一步明确,对全省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三是强调投资审计的独立性,不仅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同时在开展跟踪审计时不能超越职权范围;四是对审计现场管理的重点提出了要求,包括审计资源向重要审计事项集中、工程审计人员和财务审计人员密切配合、重视投资建设管理相关单位及工程现场的延伸调查、以及审计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合理运用等;五是更加注重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强调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时效性和实际效果,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六是严格审计质量与风险控制,投资审计业务实行分级质量控制,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投资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维护审计机关廉洁从审良好形象。
    
    《管理办法》还对科学安排审计计划、重视发挥内部审计在投资监督上的作用、提升投资审计信息化发展水平等作出了规定。(周孝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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