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审计局筑牢“三道防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去年,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从思想教育、制度保障、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入手,在队伍管理中构筑了三道防线,全面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优胜单位”称号。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自我保护防线。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及党纪政纪条规并先后收看了《铁人》、《人民的好儿女》等先进人物教育片和《老实做人 干净做事——“两面贪官”警示录》《蜕变》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廉政文化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洁从审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实行全程监督,筑牢自我约束防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审计工作的每个环节。一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公安县审计局项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二是开展审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实行现场跟踪监督,坚持审计回访制度,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回访跟踪检查;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重要审计事项,定期向有关部门及部分被审计单位征求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责任追究,筑牢自我监督防线。建立健全了《公安县审计局限时办结制度》《公安县审计局首问责任制》《公安县审计局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充分发挥各项廉政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增强了审计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该局局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发现违反规定的,除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纪律处分,真正把奖惩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廉洁自律。(胡家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