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实施四项工程扎实开展“提高防范审计风险能力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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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阜新市审计局将提高审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施四项工程为载体,扎实有效开展“提高防范审计风险能力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审计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施审计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结合审计干部培训年度计划,以构建审计文化、增强培训强度、完善学习制度为途径,深入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拓宽培训领域,深化培训内容,熟练掌握计算机审计操作技术方法、审计专业技术方法和经济分析方法,采取理论教育与案例剖析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审计干部的实战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审计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是实施审计业务操作规范化工程。把审计工作各环节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范畴,突出审计现场管理,明确审计工作进度、现场管理主体、客体及职责;强化重大项目方案例会制度,对市政府交办的工作、辽宁省审计厅授权项目以及市审计局安排重点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召开由局长、分管局长、总审计师、调研员、法制科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深入论证研究,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对涉及审计处理处罚的事项,必须经过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
    
    三是实施审计质量保障性工程。建立针对审计质量责任、审计职业道德、审计人力资源、审计业务执行、审计质量监控五个要素的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分级负责的质量控制模式,制定并实施《阜新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审核、业务科室复核、法规科审理、局领导审定制度,防范由于审计操作程序不当、审计证据不充分以及审计定性和评价不准确造成的审计质量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实施审计成果效用工程。加强对“提高防范审计风险能力年”活动过程的检查指导,注意发现典型事例,推广典型经验。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使其具有导向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激励性。同时,通过采取整合审计力量,整合审计任务,整合审计成果,强化审计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系列办法,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和效用。(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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