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常务副市长对全市审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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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召开2012年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传达温家宝总理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辽宁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审计工作,部署2012年审计任务。沈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参加了会议,并对做好2012年审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顾春明指出,过去的一年,沈阳市两级审计机关能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该市中心工作,很好地开展了审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把监督和促进发展相结合,在监督中为发展服务;二是认真有效地对公共财政资金,特别是中央投资和市政府去年投资的重大项目进行了审计;三是对该市两级政府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向、使用效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审计;四是对该市两级政府性债务审计成果突出。市委市政府对两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很满意。该市审计队伍能够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审计工作力度大,战斗力强。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今年是国内外形势异常复杂的一年,是沈阳市全面实施综合改革配套改革的第一年,是筹备“十二运”的关键一年,也是完成本届政府任期目标的最后一年,对实现全年经济工作目标,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在这一背景下,审计作用的发挥尤为重要。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要把怕审计转变为正确认识审计。
    
    二是要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努力实现稳中求进、稳中求快。要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使用。必须把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同时,要注意评价本部门的行政成本和支出成本,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和政府的行政效能。特别要促进“三公”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审计机关今年要在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问题上,重点剖析政府关心的公共运行成本情况,促进行政管理体系的科学建设;要全力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该市两级审计机关从开始就要介入重大项目的投资和征地拆迁工作,从程序上加强审计监督,避免损失浪费问题的发生。该市各地区、各部门不仅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主动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特别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要紧紧围绕今年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确保建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要抓好该市产业资金执行情况等专项资金的审计;要抓好政府性债务审计,为政府债务管理提供审计支持。
    
    三是要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要确保老百姓的“吃饭钱、救命钱、养老钱”依法合规使用,全面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全力配合好审计署部署的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这三项重大民生审计项目。
    
    四是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更加注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要加强绩效审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对推动领导干部科学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审计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通过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等途径,及时为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部门提供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五是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本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提高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在审计经费上给予充分支持;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审计整改。杜绝屡审屡犯现象,提高整改效率;要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西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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