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政府投资审计促进三项制度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来源: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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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截至目前,共对9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覆盖率达100%,核减工程造价3.45亿元,审计核减率达18%,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同时,助推阜宁县政府制定多项配套制度,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防控提供了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制度。明确实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跟踪审计行为。要求该县审计局组建由多家社会中介咨询机构组成的专家库,并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中介机构加入审计组,配足配强审计组专业审计力量,做到各个专业工程均有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审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质量。同时要求项目跟踪审计组进驻施工现场,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计划,合理调配专业审计力量,紧跟项目施工过程,在服务到位的情况下,做到现场监督到位,不留审计盲点。
    
    二是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票否决”制度。为了增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的约束力,阜宁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并作出明文规定,凡工程审计核减率超过20%或审计发现工程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项目的施工单位,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黑名单”,县政府招投标办公室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时,对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扣减相应分值直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
    
    三是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责制度。凡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擅自突破预算提高材料档次和不经报批自立增加工程、虚报工程量、材料以次充好、挤占套取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审计建议作深入调查核实后,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追究主管、分管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郭在勤 朱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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