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审计局实现三个转型不断创新协审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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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湖北省支付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调整转型对协审管理模式进行全面规范。
    
    一、由委托审计向自主审计转型,切实规范协审模式。改变过去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在中介机构出具咨询报告的基础上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松散管理模式,结合荆门市实际,对原有协审模式进行全面再造,所有项目全部由审计机关自行组织审计,协审机构派驻的审计人员只是作为审计组成员参与审计,主要承担工程项目“量价费”计算等技术性工作,有效增强了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掌控力度,规避了过分依赖中介机构,出现审计质量和廉政责任无责可问的问题。
    
    二、由项目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型,切实强化主审责任。为切实解决协审工作中出现的审而不清、审而不减、审而不报、审而不处的问题,有效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风险控制。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主审负责制度,所有项目主审均由审计机关正式人员担任。同时,明确审计组长或主审的责任,主要负责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审计实施现场协调、监管和调度;带队进点、带队勘察现场、组织延伸审计调查;定时定期收集审计人员的取证和核算资料;复核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主持审计初审结果核对、督办审计签证;征求建施意见、起草审计报告、收集整理审计档案等审计质量控制方面的管理工作,切实将政府投资审计机关的责任调整到审计质量控管上来。
    
    三、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型,切实做到为我所用。专门制定《协审机构集中办公管理办法》,每个协审机构必须选派相对固定的两名协审人员在审计局集中办公。一是严格协审人员资质管理。协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其中一人必须是造价师,人员由审计机关统一进行管理。协审人员绩效工资按照中介机构确定的标准和审计部门考核结果,由审计机关发放。二是严格审计取证记录管理。所有的取证记录和工作底稿都必须经过两名审计人员取证和签字。三是严格协审人员行为管理。在协审室专门安装了视频设备,进行现场监控,防止协审人员私自与建施双方见面,私自协商处理问题。四是严格审计资料管理。每天安排专人收管审计资料,协审人员提交的初审结果与每天存档核算记录出现差异的,必须说明正当理由和原因。通过这些措施有效了规避了审计风险。(王社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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