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贯彻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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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日前,湖南省审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贯彻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到2013年,各级审计机关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公务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具有与审计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湖南省审计厅要达到65%以上,市(地、州)、县(市、区)达到50%以上;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类、管理类以及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公务员比例达到80%以上;审计机关45岁以上公务员,该省审计厅的80%要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市(地、州)、县(市、区)的要达到60%以上。除大力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外,该省结合实际,提出一些新的目标,如文化程度比例,该省审计厅在确保实现2013年本科以上达到80%以上的目标外,还要求博士研究生的比例要达到2%,同时,要求大力开展全省审计系统专家、标兵、能手评选活动,分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两个系列分别评选,并提出相应的比例。上述两个目标,目的是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建设的层次,实现业务、管理双头并进,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该省在《通知》中除严格贯彻上级《实施办法》外,对具体措施设置更加细化。如在进人方面,对考试录用公务员提出了硬性要求,即选入该省审计厅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市县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均要求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水平,并测查拟录用人员的审计专业素质;对调入方式进入审计机关的,也对学历、专业等提出了要求,并明确规定,各级审计机关从事审计业务的人数应占本机关总人数的70%以上,否则,非审计或相关专业,不得调入,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在培训方面,提出要大力实施审计实务和计算机审计导师制,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审计人才和计算机审计骨干。(黎春香  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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