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地税审计注重整合资源统筹部署打“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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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吉林省审计厅在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011年的地税征收管理及财政收支审计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加强资源整合,采取四项措施,从总体上推进地税审计深化发展,实现组织方式由发挥局部作用向发挥整体效能转变。
    
    一是严格报送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该厅在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审计程序、统一处理处罚的基础上,着重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承担地税审计任务的各处室及各地审计机关,每周定期报送地税审计形象进度情况、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及倾向性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等,以利于宏观把握、加强指导,相互学习。他们还通过简报、厅内网、电话答疑以及派专人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等方式,解决各地地税审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地税审计整体推进。二是整合审计资源,降低审计成本。年初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统筹安排部署地税审计任务,注意整合审计人力和项目资源,将地税审计与对下级政府决算审计相结合,决算审计带着地税审计,一项审计出二个审计结果,避免重复审计,降低审计成本。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共享审计成果。在该厅今年组织的地市级地税审计中,改变了以往财政审计处独立审计的方式,实行与地市审计机关联合审计。由省审计厅牵头组建联合审计组,并派出审计组长、主审和审计人员,地市审计局派出副组长和部分参审人员。审计过程中细化分工,打破层级界限,统筹调配力量,形成审计合力,实现审计成果上下级共享。四是抓好审计授权,提高工作质量。今年该厅对地税审计的授权,采取部分授权的方式。一是各地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向省审计厅提出地税审计授权请示;二是省审计厅对授权请示进行严格审查,依据以往地税项目的审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授权;三是对给予授权的审计机关,要求审计时实行“二年审一次,一次审二年”的方式,缓解审计人员人力不足,同时减少被审计单位的负担。
    
    吉林省审计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实现对吉林省地税系统的纵横向、立体化、全方位监督,进一步提高地税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对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起到积极作用。(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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