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预算执行审计紧盯四项“新政”力促重大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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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山省常州市审计局按照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的要求,认真梳理近年出台的重大政策,将与本级预算关系密切的四项“新政”的执行情况作为今年财政“同级审”的重点内容,加强对重大政策的跟踪监督力度,及时揭露和查处违背政策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
    
    一是紧盯预算外资金清理,促预算管理重大改革政策落实。《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在2011年1月1日以前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作为全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2011年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该局在今年的财政审计中着力监督该项重大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审计是否对预算外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规定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揭示是否存在采用“过渡”方式使政策执行出现“打折”现象,促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二是紧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促中央1号文件落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财政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对照政策要求,重点审计是否按规定进行计提和清算、是否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无不符合规支出,关注预算安排上是否统筹考虑公共预算资金来源,同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安排资金。

    三是紧盯教育资金,促加大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财政部、教育部也印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文件的落实涉及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方向的调整,审计重点关注该项教育资金筹措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重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教育资金预决算管理制度,以及地方财政、教育部门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对教育资金的后续管理和监督。

    四是紧盯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促财政资金管理政策落实。2010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是体现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体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审计结合历年对本级预算的审计情况和通知要求,以及本地近年来撤销预算单位基本户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财政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情况,以及财政部门有关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王文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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