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狠抓“七个环节”全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来源:江苏省海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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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项目的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江苏省海门市审计局将审计质量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七个环节”将项目审计质量抓紧抓实抓好。
    
    一抓审计计划科学合理。年初在确保安排必审项目的同时,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自选审计项目,努力将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需求体现在审计项目上。二抓调查了解深入细致。对被审计单位要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调查了解,重点分析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判断存在问题的重要性,评估其对审计造成的影响。三抓审计方案切实可行。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实施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根据调查了解中掌握的被审计对象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重要程度,确定审计事项和应对措施。四抓现场实施查深查透。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重点问题延伸审计工作,加大对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个科室至少向纪检、司法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移送一条案件线索。五抓业务审理一丝不苟。每个审计项目都要按照审计准则和本局业务规范的要求,层层把关,逐级审理,专职审理机构更要从严把关,不放过任何一个质量疑点。六抓审计报告合规严谨。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产品,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最终反映在审计报告上。审计报告要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审计评价要坚持“四个不评”,即对在审计过程中,未取得确凿证据或审计证据不充分事项不发表评价意见、未涉及的事项不发表评价意见、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发表评价意见、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评价意见。七抓审计档案规范完整。按照“谁主审、谁立卷”的原则,审计项目结束后,主审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审计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组卷,做到内容完整,排序正确。装订前,先由局专职档案管理员初核;专职档案管理员初核后应提出初核结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立卷人按修改意见修改后装订成册,移交局档案室。上年审计业务档案应在2月底前完成移交。(陆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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