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区:采取有力措施助推中介机构管理和审计质量“双提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协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今年以来,江苏扬州邗江区审计局通过采取健全协审制度、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复核复审、推行末位淘汰等多项有力措施,实现了中介机构管理和审计质量的“双提升”。

    一是健全协审制度。陆续制定出台了《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协审工作作业规程(试行)》、《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和《2012年度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范围、程序以及协审过程中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应责任的追究及处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实现了对中介机构的制度化管理。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先后5次组织中介机构参加各类培训,内容包括协审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应注意的问题、审计主要依据、审计应把握的原则以及跟踪审计的概况、重点、做法等。通过学习培训,促使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不断提高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努力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复核复审。对协审项目实行“审计人员复核、专业负责人复核、业务科室负责人复核”的三级复核制度,复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计量、套用定额、材料价格、相关规费计取和合同执行等。对复核结果误差率超过10%的项目,在日常考核中进行扣分;发现误差率大于等于50%的项目,将一次性扣除30分,同时审计部门不予支付整个项目的协审费用。

    四是推行末位淘汰。采取日常、不定期抽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协审质量、协审程序、协审进度、协审纪律、协审成效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每次考核结果都通过互联网及时予以公布,并将表彰决定抄送相关部门。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审计费用、年度排名相挂钩,对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中介机构取消其协审资格。(雷浴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