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一条审计建议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制度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来源: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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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该市下半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做出部署。会上提出,要确保今年底完成全市农村“两个中心”和“三项制度”建设。

    去年年底,吉林市审计机关将对11名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延伸部分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向市政府专门提交了“健全吉林市村级财务制度建设,加强农村经管站等村财务管理”审计建议,得到吉林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三资”清理规范工作,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乡镇设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89个,占乡镇总数的92.7%。

    此次吉林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加大吉林市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在去年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提高建设标准。每个县(市)区要确定1~2个样板乡镇,其中至少要有1个乡镇达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设立触摸屏,录入为民服务的文件、政策信息及其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其他乡镇要完成“两个中心”的基本要素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实现微机网络化管理。同时,要建立起便民服务中心,将惠民政策、科技信息、工程项目、计划生育等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

    会议强调,全市所有乡镇、村都要建立、完善、规范和公开“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三项制度。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方面,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程序操作。在制度理财方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村级公章委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的制度;落实村级财务支出“联签会审”制度。在群众评官方面,要建立“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村干部年初要对履行职责、任期目标和廉洁自律做出公开承诺,年末向群众述职述廉,群众根据述职述廉情况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董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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