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审计促市政府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联动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来源:湖北省钟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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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钟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钟祥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联动协调制度》,这是钟祥市审计部门的建议得到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完善制度的又一成果。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多,协调力度不够,监管效率不高的现状,年初,钟祥市审计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建议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联动协调机制。该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检察院、纪委、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等单位会商,尽快出台管理办法。

    联动协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领导机构。成立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联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及市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审计局、市住建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联动协调制度运行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审计局局长兼任。二是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按照各单位的职能,将各单位在政府投资管理中责任进行界定、细化,做到即到位又不越位。三是明确了机制规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总结上季度工作,分析问题,明确下阶段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如项目监管中遇到重大问题,可即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成员单位在执法中查实的建设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统一通报;对发现与其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的问题,要及时交流沟通;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协调小组要采取工作简报形式,定期综合通报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情况。)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根据联席会议决定或成员单位建议,组织专项或全面督查,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工作效能、建设单位基建程序、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发现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周远慧 李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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