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构建廉政文化大格局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来源: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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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提高审计形象的重要内容,与“争先创优”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和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紧密结合,采取三项措施积极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构建廉政文化的大格局。
    
    一是教育养廉,打牢审计干部廉政基础。该局坚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的工作思路,把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坚持把廉政教育与业务学习统筹安排。每年年初,局党组将党风廉政教育与审计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将年度教育计划内容、时间等主目标任务分解局班子领导,统一部署,共抓落实。近年来,该局先后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贯彻市委、市纪委及上级审计机关反腐倡廉的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温了审计署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弥水漾涤》《廉政中国》等电教片等。为了提高廉政教育质量,该局还邀请市纪委领导结合审计工作特点,以发生在该市的案例,用通俗的语言为全体审计人员上了一堂党风廉政建设党课,教育引导大家如何做到“四个正确对待”,即: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金钱、正确对待朋友、正确对待监督,警醒审计人员要切实在工作中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该局领导每年还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使党风廉政教育和审计纪律教育做到“会上点、专题教、个别谈、订责任”的全方位覆盖,常抓不懈。
    
    二是制度约廉,规范审计人员从审行为。首先是结合自身实际,对上级制定和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加以具体化。如为落实审计署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该局先后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为贯彻《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制定了审计外勤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其次是该局根据自身需要,先后制定实施《审计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包括政务公开和廉政效能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审计人员守则》《审计公示制度》《审计回访制度》《审计项目限时制》及《上班时间及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等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形成了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监督促廉,确保审计纪律贯彻执行。严把“审前、审中、审后”监督关。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前,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驻被审计单位时,该局领导亲自到审计现场宣布审计纪律,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并进行具体的检查督促;审计结束后,该局领导听取审计组关于遵守审计纪律情况的汇报。加大考核力度。把审计回访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局领导带队到被审计单位走访,了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年度考核时,先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凡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等规定经查属实的,取消当事人及所在科室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且对当事人给予应有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该局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维护和树立审计干部的良好形象。(李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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