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审计局五项措施力促审计成果提升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来源: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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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以开展“审计成果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围绕转变审计思路、强化审计整改、加强审计综合分析等方面,制定出多途径促进审计成果转化的措施办法,力求实现审计效能最大化。
    
    一是围绕中心,提升审计工作整体效能。该局要求审计人员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切实抓住财政资金、权力运行和群众利益三个重点,加强对省、市关于加快荆州振兴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实施“壮腰工程”的项目(资金)、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与经济运行中潜在风险隐患,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调整审计工作思路,实现从任务型向目标型的转变,即在审计立项时,明确该项审计主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并围绕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克难攻坚,确保审计成果质量。继续推进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对湖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重大项目和交叉审计项目,集中全市审计力量,打破县市和科室界限,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审计工作整体效能。
    
    二是标本兼治,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按照“谁主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要求,定期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不定期将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向人大、政府报告。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力量,协调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科学运用通报警示、结果公开、考察联动等方法,逐步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强化对审计整改结果的责任制考核,形成主管部门主持整改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分层次整改问责、人大政协督办问责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三是“力度统一”,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按照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力度统一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在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揭露和查处财政收支反映不实、资金体外循环、挤占挪用、重大铺张浪费、国有资产损失、环境资源毁损和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该局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强化案件意识,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查深查透,及时汇报,适时扩大审计成果;同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和司法机关在经济案件查处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形成案件查处的合力,把移送案件线索作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审计社会效益的重要环节抓好抓实。
    
    四是服务宏观,多途径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审计情况综合分析层次和水平,抓住影响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审计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深层次分析和研究,做好审计成果的精加工、深加工,力求提出的审计建议着眼前瞻性、体现宏观性、具有针对性、富于建设性。另一方面,加大对宏观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深入分析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性漏洞,并站在绩效角度,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促进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审计结果公告,最大限度地扩大审计监督影响力。
    
    五是创新形式,开展“审计成果转化”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全市审计系统定期开展“审计成果转化”专题研讨活动,总结提炼审计成果转化的技巧和经验,积极探索成果转化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审计成果转化水平的提高。开展优秀审计成果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审计成果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审计人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和转化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绩效。加强审计理论调查研究,围绕“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主题,积极关注财政、金融、企业、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实践现状,着重在“专”“深”“精”方面下功夫,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前瞻性,为审计实践提供有力指导。(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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