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审计局着力规范化建设大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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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南通市审计局被定为2012年-2013年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这标志着该局依法行政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近两年来,该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着力提高依法审计、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展开,充分发挥了审计在政府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该局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行业、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获得各级各类荣誉及奖项121项。

——明确四项要求。近两年来,新修订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江苏省审计条例》等审计法规陆续出台,该局以学习贯彻新法规为契机,始终坚持把依法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依法行政提出四项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到位。把“财政资金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作为核心任务,坚决做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懈怠。二是要求履责行为不能越位。始终把审计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正义作为审计工作赖以生存的前提和关键,坚决防止滥用审计监督权力的现象出现,杜绝随意性。三是要求自身管理与时俱进。致力于建立完善自身管理约束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质量标准等规章制度来控制审计质量,约束自身行为。四是要求权责相应。实行严格的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制约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的执法违法行为,做到自觉依法审计。

——规范四项管理。该局始终将审计法制工作与推行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是规范计划管理。做到任务明确、目标具体、投入有数、效果可期,审计效果可核可查。二是规范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涉及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审计执法行为,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于重点审计项目,法制、经管、人教等综合管理部门,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管理,确保实施到位。三是规范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努力杜绝屡查屡犯的现象发生。实行项目后评估,在项目完成后,对审计目标的合理性及实现情况、审计投入、质量控制、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等进行评估。四是规范权力管理。建立并实行《审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审计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等10多项旨在规范审计行为的业务制度,确保审计权在“阳光下”运行。在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方面,专门制定了《党组议事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审计项目、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审议。

——突出四个重点。为增加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展示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着力围绕四个重点,打造“阳光审计”品牌。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紧扣社会热点,突出民生主题,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结果19项,切实让社会公众了解审计、关注审计,努力扩大审计的社会影响,满足社会对审计的知情权,提高审计的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制订了《南通市审计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管理办法》,各业务处室对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涉及审计行政处罚与审计行政强制事项的,由法规处统一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在网上予以公开。三是进一步构建信息公开责任体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由专人负责操作,定期做计算机安全检测,系统的维护和监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坚持审计到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每一个审计人员都是普法宣传员,在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的交流、沟通中及时、有针对性地宣传财经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时,组织开展专门的普法宣传活动,如编制审计法律知识宣传卡片、排演普法宣传文艺节目、参加科普宣传周的广场咨询活动等。该局领导还多次走进电台直播间,亲自宣讲审计法规,让审计成为寻常百姓热议的话题。本文开头图片即为该局法制活动剪影。(庄爱张 朱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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