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市政府采取七项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7日】
【来源:甘肃省陇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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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近日,甘肃省陇南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七项制度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程序。按照“制定整改方案、跟踪检查整改实施、报告整改结果、研究整改落实、督查整改效果、追究整改责任、公告整改结果”的流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计整改程序,努力提高审计整改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督促检查。三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按照分别向审计机关报告、向政府报告、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程序逐层逐级报告结果。四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府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牵头,有纪检、组织、检察、发改、人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督促落实审计整改事项。五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制度。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研究部署,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党委政府领导对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重要督查事项,由政府督查部门进行专项督查或者作为综合督查事项之一。六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部门和单位,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责任追究。七是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以通报、公告或媒体曝光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整改工作。(赵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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