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北区:“三招亮剑”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6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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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审计局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三招亮剑”推动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拓宽审计范围,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全监督”。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和区委组织部安排,今年共对61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离任领导干部审计覆盖面达100%,做到“逢离必审”。同时积极开展任中审计,把有资金分配权、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资金量大的部门领导干部作为任中审计对象,力争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是细化评价标准,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规范细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分别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3类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内容作出规定,不仅关注财政财务收支,更加关注部门(经营)职责履行、政府性资金收支管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内部经济监督与管理情况,制定分类评价标准,特别明确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界定标准,形成完整评价体系,进一步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评价意见。
    
    三是审计结果分类处理,为干部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提供依据。对存在内控管理薄弱或轻微违规问题的,由审计机关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并及时将督察结果反馈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对存在违规问题但尚未构成党纪处分的,按照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给予处罚,并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该局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提供参考依据,确保更加客观公正地考察任用干部。(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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