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五项措施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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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以“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采取五项措施,稳步加强法规审理工作的监督、服务与保障功能,有效提升审计项目质量。
    
    一是加强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执法水平。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有效激发了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热情,提高了审计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同时,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准确程度,促进审计项目质量提升。
    
    二是实行风险点控制,加强审计实施过程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对审计各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在审计方案制定阶段,明确审前调查范围、内容和重点等,要求重要审计事项必须经过审前调查、业务会议研究、审计组集体讨论后再确定,确保审计事项的确定无盲点、审计重点突出,凸显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性作用;在审计实施阶段强化现场质量控制,确定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的审核内容和责任,要求限时上报审计发现问题,加强现场审计质量控制;对部分项目实行复审,对审计项目事实表述不清、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项目,由该局研究后重新派出审计组复审,努力降低审计风险,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廉政意识。
    
    三是积极开展重大行业性、系统性项目,实行集中统一调度管理。今年,该局先后组织开展县级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医院行业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统一进点,统一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统一跟踪审理,统一问题处理口径,统一编制问题表等,对审计实施工作进行严格控制和调度管理,有效提高了审计实施效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四是积极推动AO与OA交互,初步实现网上审理。要求各审计组定期在局内网上报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明材料,对审计项目及时监控,随时调度,对审计工作记录编制不规范、事实认定不充分、基础性资料不完备的退回重新补充完善,并将资料上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该局通过上述办法,及时掌握审计进度,提高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
    
    五是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分别制定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和过错追究办法等,对水平高、质量好的审计项目加大奖励力度。将审计项目质量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和个人考核,作为对科室及个人表彰依据。同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违反审计程序、审计定性处理出现重大错误、越权行使职权等情况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实行一票否决。(胡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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