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采纳审计建议着手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来,湖南省审计厅在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中,向省政府重点提出“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
    
    近日,湖南省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有关文件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明确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三项基本原则,即“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管理,注重绩效”。同时,确定整合工作分部门内整合和跨部门整合两个阶段,“全面清理、分层次整合”,由省财政厅会同各相关部门于今年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根据规定,今后无特殊需要一般不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对部门承担的新工作、新任务,首先通过存量资金解决;所有专项资金“先定办法,后分资金”,并逐步加大因素法分配比重,减少资金分配随意性;要提前研究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及早下达资金;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加强监督;资金分配实行时限管理和动态调整,同时全程、全面公开。(兰志荣 吴季游)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