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审计局完善审计实务导师制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在总结近年来推行审计实务导师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进局机关青年审计干部的实际,修订完善审计实务导师实施办法,在考核激励、工作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明确要求,提高实效性。新办法提出的目标要求更加顺应当前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对审计实务导师不仅要求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更强调要有比较突出的审计业务成果。对指导对象,除要求掌握一般审计程序和方法外,还要能独立运用AO开展审计,掌握AO—OA交互以及数据库审计等方法;此外,指导期内需要独立承担审计项目主审、完成相关审计科研和计算机审计案例编写等工作。
    
    强化考核,力求客观性。将改变以往过于单一的考核方式,通过书面总结、成果展示、综合测评、项目评审等多种形式考核,对指导对象的学习效果给予客观、准确的评价。指导对象在审计业务工作中出现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及违规违纪问题的,实务导师应负连带指导责任。经考核未完成年度指导目标的,指导对象顺延指导期一年;经考核两次未完成年度指导目标的,更换审计实务导师。
    
    有效激励,调动积极性。为充分调动导师积极性,该局还进一步明确导师激励措施。对指导成效突出的,可以表彰为“审计实务导师先进个人”,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聘任期内的审计实务导师,在同等条件下,干部提拔任用、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优先考虑;指导期内每年定额补助学习资料费和指导费。而指导对象在指导期内取得市以上优秀审计项目或优秀审计报告等重大业务成果的,以及通过审计、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应地给予审计实务导师奖励。
    
    动态管理,增强指导性。在实务导师管理上,该局将实行动态管理制、双向选择制、岗前培训制、年度考核制、处长负责制等五项工作机制,以确保审计实务导师制度有效推进。该局已于日前建立审计实务导师备选库,首批33名审计干部入选,实务导师备选库每两年调整一次。对特别优秀的业务骨干,放宽一线审计工作年限要求,让中年审计业务骨干在青年审计干部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此外,为提高审计实务导师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还强化审计实务导师岗前培训,尤其是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技巧和教育心理等方面知识培训。(孙敬慧 贾恒德 周新道)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