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3日】
【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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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科学性和严肃性,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科学分类管理,分为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授权审计项目计划、本级自定的审计项目计划和交办及委托的审计项目计划。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编制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计划、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年度专项审计项目计划,上级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由该局法规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并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项目计划统一编制、管理全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分考虑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在兼顾审计覆盖面的基础上,在处室职能对口的审计对象范围内开展立项调查,对自行安排审计项目作出统一、科学计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要确保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授权审计项目计划、交办及委托的审计项目计划的正常实施,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保证,量力而行安排并做好本级自定的审计项目计划任务。办法还对审计项目计划的追加和终止作出明确规定。(尹德连 王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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