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相城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 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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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在建设投资方面的导向性作用,不久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针对近几年在标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夸大设计方案、编标水平较低等问题,向区政府提交了“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绩效评价”的审计分析和建议,得到区领导重视。近日,相城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办法明确了列入政府投资工程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评价内容包括二大类十一项,分阶段实施,重点对招标前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设计方案的优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绩效评价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抽样调查及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大致相同的类似项目相比较,确定评价项目投资绩效的高低。
    
    办法规范了绩效评价程序,并对各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从“建立内控管理机制,对可靠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认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选,规范标底审核内容,做好签证变更手续”等八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审计部门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年度绩效审计项目计划,分项目实施绩效审计,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办法还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作出进一步明确。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和支出预算的基本依据,同时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在工程监督管理中发现施工、监理单位违规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视情节作出暂停在相城区参加招投标资格等惩戒措施。(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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