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出台十项规定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6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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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近日,湖南省审计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十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简化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廉洁从审等方面,对审计干部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要求。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做表率,加强审计调研,并形成工作制度。规定厅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深入审计一线不少于30天。各业务单位主要负责人除政治学习和处理行政事务外,其余时间均应在审计一线。综合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研。同时,要带动审计干部深入基层,大力开展厅机关联系困难企业、建整扶贫工作和各党支部与基层审计机关结对联点活动,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外出调研时,要轻车简从,切实改进调研作风。

    在精简会议和文件方面,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规范会议程序,精简会议内容。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会场布置从简,不作不必要的宣传报道。对于综合性会议的安排,年初统一由办公室汇总计划后报厅务会议审定,计划外召开会议一律按程序报批。对于部署全面工作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不超过1天,其他会议不超过半天,会议报告一般不超过8000字。今后在文件和简报方面,规定除涉及重要工作事项和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以外,其他尽可能不制发;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制发文件;各类文件、简报一般不超过3000字。

    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方面,要求审计干部依法文明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规定现场审计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大型审计项目不超过3个月,确需延期,必须按程序报批。汇总审计报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汇总报告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审计报告,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同时还要求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并推动和指导市州审计结果公告工作。

    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一要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按照编制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和加油定点制度。二要强化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厅机关年度预算。三要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健全节约用电、水、油、气、粮食及其他资源的制度和措施,优先采购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湖南省审计厅还成立了改进工作作风督查办公室,负责对十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厅机关各单位每半年要对本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厅进行通报。(兰志荣  龚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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