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全省乡镇审计办事处发展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7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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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审计厅根据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审计机关乡镇审计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区)审计机关大力推进设立乡镇审计办事处工作,并积极开展涉农资金审计。
    
    《意见》指出,乡镇审计办事处要以服务“三农”、服务民生、服务农村和谐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实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公开性、有效性。

    《意见》明确了乡镇审计办事处开展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求重点关注四类资金:一是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资金;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资金;四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等其他重点“三农”专项资金。同时,重点关注强三类问题: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公开性;查处套取、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注重从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设性意见建议,为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意见》还指出,乡镇审计办事处开展工作,要通过县(市、区)政府协调,调动财政、监察、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共同参与审计,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审计目标;对性质相似、受惠对象差异不大的涉农资金实施“捆绑式”审计。同时,审计项目立项要科学,审计或审计调查要有一定的面,设计好审计表格。
    
    据悉,去年四月,福建率先在霞浦县三沙镇试点设立首个派出乡镇审计办事处。目前,福建各县级审计机关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争取本级人民政府支持,部分县(市、区)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机构获批、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正着手正式开展工作。该省通过设立派出机构(乡镇审计办事处)的模式,延长了审计工作链,加大了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审计力度,积极消除审计监督盲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郑晓冲  蔡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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