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省属高校书记校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4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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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首次开展省属高校书记校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2013年,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甘肃省审计厅计划对兰州理工大学等3所省属高校书记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

    此次审计是在2012年甘肃省探索总结市州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首次开展省属高校书记校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将通过对高校书记“三权一廉”,即执行权、决策权、监督管理权及廉政建设工作和校长“五大责任”,即发展责任、依法行政责任、科学决策责任、经济管理责任及勤政廉政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进一步完善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制度,进一步总结细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准则,充分发挥好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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