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强化五项措施着力提升审计计划编制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5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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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审计厅紧紧围绕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审计计划编制模式,制定下发《湖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审计计划编制的宏观性、科学性、全面性、严肃性、效率性,有效促进了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充分发挥了审计计划管理功能,大力提升了审计工作效能。

         一、紧扣中心定计划,确保项目计划编制的宏观性。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总体原则是三个体现、三个确保、三个平衡、三个兼顾和六个高度关注,即:体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体现湖北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体现湖北审计系统的实际;确保审计署统一部署安排的审计项目,确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统一安排和交办的审计事项,确保法律、制度规定的常规性必审项目;保持审计工作总量和审计力量的平衡,保持审计业务工作与综合保障工作的平衡,保持工作与学习培训的平衡;重点审计项目与一般性审计项目兼顾,当年需要报告项目和跨年度报告项目兼顾,审计质量和审计数量兼顾;高度关注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高度关注财政资金运行情况,高度关注民生问题,高度关注绩效问题,高度关注经济案件线索,高度关注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年度安排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行业审计项目不少于3项,绩效审计项目占计划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二、实施分类管理,确保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为了切实增强计划编制的针对性,该厅对近三年来厅机关审计项目工作总量、项目来源及构成、审计人力资源投入、审计成本及绩效成果等作了综合分析,摸清了情况、找出了重点、查明了问题、提出了建议,为下一步如何做好审计计划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此基础上,该厅年初计划编制主要采取“两上两下”方式,即自上而下提出审计工作“设想”,自下而上逐级编报审计项目计划建议,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指标,自下而上上报完整、详细的审计项目计划备案。同时,在年初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对同一地方、同一部门涉及多项审计的,由综合处负责协调相关审计事宜,以保证审计工作分布的相对均衡性。为了将计划编制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该厅继续突出审计工作和项目组织实施这个重点,积极推进对审计对象及资金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单位、重点资金实行一年、二年必审,一般单位三年必审一次,其他财务收支较少、业务单纯的单位五年内必审一次;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济责任审计实行跨年度安排;对其他预算单位、部门和资金实行滚动轮审。如该厅已连续多年把社保资金、扶贫资金等重大民生资金纳入重点审计对象,对一些重要行政执法单位每隔3年轮审一次。并把坚持对全省审计系统资源进行整合与集成,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方式和配置结构,结合项目实际采取多种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加强各级审计机关在统筹中的协同与配合,最大限度地将系统资源优势转化为审计整体优势。

    三、加大授权力度,确保项目计划编制的全面性。为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努力消除审计盲区,该厅有针对性地搞好各地审计项目授权。属于省厅管辖的被审计单位,三年内未安排审计的,由地方审计机关提交授权审计立项申请书,说明审计的目的、理由、范围和内容等,市、州审计机关汇总后于当年2月底前统一报送厅综合处。原则上每个地方每年授权审计项目不超过2项。厅综合处按照项目相对集中,便于统一汇总分析的原则,在征求有关业务处意见的基础上报厅长办公会审定。省厅授权审计项目,各地必须及时将项目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抄送省厅。对不按时向省厅抄送审计文书的地方,将停止下一年度内的授权审计申请资格。

    四、加强过程监控,确保项目计划编制执行的严肃性。一是确保审计项目执行不走样。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调整,各执行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间等要求完成的,应提出变更理由。厅法规处根据正式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业务文书。厅办公室根据正式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审计业务经费,检查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增加、减少审计项目,或者变更审计范围的,项目执行单位应及时向厅综合处提出审计项目计划调整申请书,厅综合处征求业务处意见,并报请厅领导或厅长办公会审定,方可作出调整。二是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实行定期反馈制度。业务处和市州审计机关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季报表,其内容主要包括参与审计人员人数、进点时间、实施进度、完成时间、提交审计报告情况及审计效果等,由厅综合处统一汇总后提交厅领导。2011年该厅在内网上建立了湖北审计指挥系统平台,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极大地提高了项目领导迅捷的了解项目概况及项目进展,能实时在线与项目组成员进行在线交流,有效的解决时间地域问题,确保能更及时准确的指挥调度。三是不定期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年终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局)首先根据年初省厅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每一个审计项目按百分量化单独考核,综合处根据各业务处考核情况汇总对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州审计机关、各业务处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和业务范围内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的指导;法制部门对审计复核、审计质量进行检查。

    五是整合审计资源,确保项目计划编制执行的效率性。为有效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搞好审计资源整合,该厅坚持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思路,打总体战,对全省审计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做好年度各项目之间的整合,将审计任务、审计目标、审计时间、审计力量投入、审计经费预算等全面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避免交叉重复审计,使审计资源配置最优化,审计成果最大化。采取“上审下”、“交叉审”、“同级审”和“一拖N”等多种统筹项目组织方式,对行业性项目、专题性项目、地区特色项目实施分类联审。在审计成果利用上,严格落实审计情况互通互用、审计情况必报、审计情况汇总报告等制度,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审计情况共享渠道,实现全省审计情况互通、成果共用、信息共享。该厅以审计管理系统(OA系统)为依托,注重审计成果的“二次开发”,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通过信息专报、审计报告等不同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纪检、组织、检察、财政等部门及被审计单位上报、交流、反馈审计成果,着力推进审计成果在各个层面和领域广泛利用。(雷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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