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五结合”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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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甘肃省审计厅认真开展绩效审计,采取“五个结合”方式,进一步把绩效审计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将执行国家财政经济政策、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从制度层面判断被审计单位效益性,主要包括: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制订和执行,各项资金和财物的接纳、调配、管理及使用,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决策、组织、实施和运作,以及所有涉及到与国有资产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是否在遵守上述原则的前提下贯彻了经济、效率、效益原则。

    二是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务收支情况与绩效审计相结合。通过审计收入、支出情况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乱支、铺张浪费、效率不高、效益低下、违反廉政规定等问题,监督领导干部对资金的支配权,以此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财务收支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

    三是将重大经济决策实施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的同时,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经营发展、事业发展状况的考查,以及执行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发展民生等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家政策的情况,全面真实反映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决策失误、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成果。

    四是将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但注重检查被审计单位每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还审查和分析各项经济指标增长或下降的原因,揭示“只求数字、不求效益”、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工作方法,为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推进所在单位职能履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绩效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实绩,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提供依据。

    五是把基本建设项目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与绩效审计相结合。通过审查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审查制度,基建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项目计划,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有无擅自扩大基建规模、铺张浪费、滥支乱用等问题,以此对投资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分析投资、预算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节约投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损失浪费,提高投资效益。(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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