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参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9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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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江苏省政府正在组织省相关部门编制《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拟于今年7月份出台,其中关于“逐步推行绿色审计制度”的内容由江苏省审计厅负责编写。接到编写任务后,该厅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现已完成并提交了所要编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明确“一个目标”。即以促进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目标,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资金、重点工程、重点流域(或区域)污染治理项目的审计,重点检查资源环境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资源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监管情况,维护资源环境安全,发挥审计在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突出“六个重点”。一是加强对土地、矿产、淡水、海洋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违规出让、无序开发、低效利用、破坏浪费资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危害资源安全等问题,促进资源依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二是加强对水、大气、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以及流域治理情况的审计,关注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实现情况,揭露和查处保护和治理政策不落实、违规处置或排放污染物、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促进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三是加强对森林、湿地、生物等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审计,促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四是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不到位、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等问题,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五是加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地方党政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六是加强对其他省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工程的审计,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污染重大案件,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整体推进保驾护航。

     强化“五项措施”。为充分发挥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具体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加强审计资源整合。发挥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的整体优势,同时利用好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聘请各类专家参与,集中力量实施重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审计,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引进资源环保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审计队伍,加强现有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断优化从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审计的需要。三是加强审计法制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审计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使审计有据可依、有规可循,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审计工作法治化水平。四是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推进计算机技术在生态文明建设审计中的应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化审计水平。五是加大审计整改和问责力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建立与省相关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到位,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蔡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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