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汉区: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审计新路子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4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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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坚持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不断拓展投资审计监督领域,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督,着力提高审计监督效能,防控审计风险,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该局共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45个,审减8,315万元,审减率 14.2%,在促进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构建投资审计机制制度,不断拓展审计监督领域。一是区政府新修订出台了《江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内容、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审计权力义务、审计内容、审计监管程序、中介机构的利用等进行了规范;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需协助区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职责的工作事项,要求区发改委应将区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文件(包括建设期间追加或者变更的)抄送区审计局,财政部门应将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投资项目预算(包括建设期间追加或者变更的)及时抄送区审计局;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文件下达后7日内向区审计局以书面形式报审等事项。二是针对该旧城改造任务重、投资项目多、投资金额大的特点,该局与区国资办、区监察局共同发文,专门拟定了《关于强化江汉区房地产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了建设项目的管理。三是逐步建立了一整套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对委托、聘请技术专家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中介机构合作过程中的职责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积极探索开展投资绩效审计,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一是严把预审关。建立由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费收支、建设标准、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建设工程质量过关、管理到位、人员廉洁。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以施工图预算为核心的拦标价审计。将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投标等单位作为审计对象,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前,审减虚高的标底预算价格,规避出现不法利益通过合同使之合法化的问题。二是突出结算审计。在结算审计中,重点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施工现场监理签证、工程量丈量等方面的监督,注重查处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等问题,坚持现场踏勘,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涉及到工程变更及隐藏工程,必到现场拍摄,对施工现场工程量签证真实性进行了严格核对。在立面整治项目的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克服重重阻力,对35栋楼房逐一测量,组织会审会议达25次,为决算审计进行奠定基础。三是突出跟踪审计。在对市旅游学校等23个在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在对汉江天然游泳池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对工程概算进行了预审,提出36条审计建议,被建设单位全部采纳。四是突出审计调查。积极参与拆迁资金达26亿元的花楼街南二片拆迁项目的审计调查,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提前介入拆迁现场,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手续,规范程序,得到拆迁指挥部的充分肯定。同时,注重综合分析,建言献策,近年来,多项审计建议转化为政府决策,在对“武汉市第一中学寄宿部”新建工程项目的审计调查中,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了专题反映,为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加大了对新一中的投入。

    统筹外部审计力量的新方式,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一是严把进场关,源头防控风险。对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在审计、监察和建设方的共同参与下,从区中介机构库中摇号选定。对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在人员结构、审计方案、审计质量、审计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中介机构现场审计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及时更换。二是严把检查关,全程质量监控。加强审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在对工程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配合部门进行审计的同时,还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相关单位进行了必要时延伸审计。督促责任主体完善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巡查和现场公示制度,质量投诉处理、质量回访保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质量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三是严把审理关,确保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组审核、业务科室复核和局机关审理,专职审理人员全程跟进实施的审计项目,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对实施项目总体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对重大项目的审计进行质量检查。该局聘请4名来自不同中介机构的注册造价师,与该局审计人员一起组成审计质量检查小组,对报审金额达8,564.4万元的某政府投资项目的12个单项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严格复核,复核发现原中介机构在外墙干挂石材单价、消防工程项目中的S型气溶胶装置、基坑支护工程土方量计算等项目的结算审计中程序不到位,把关不严格。检查小组在原审减率12.24%的基础上,新增审减122万元。(杨申芳 李智林 罗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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