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4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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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江苏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发展,在服务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2年全省共审计领导干部1875名,查出违规金额35.13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1.34亿元;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08篇。

    一是健全制度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江苏省各地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构建与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两办《规定》、国家审计准则衔接配套的制度规范体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省委、省政府颁发了《江苏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后的《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省政府88号令的形式出台,省联席会议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各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也着力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常州市修订并颁布了《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镇江市出台了《关于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若干操作事项的意见》;无锡市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办法》;徐州市制定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试行稿)》。

    二是组织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12年江苏省把推动两办《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研究制定全省督查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开展自查、实地重点抽查。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3个督查小组,对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宿迁等7个省辖市和7个县(市)进行重点抽查,并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了《关于贯彻落实两办规定督查情况的报告》。江苏省的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审计规范化建设和审计对象数据库建设等多项工作,得到了中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肯定。目前,省本级及各省辖市均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其中由党委或政府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或联席会议召集人的占77%。不少地方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苏州市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南通市通州区出台了《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明确成立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例行监察监督结合模式,联合开展经济监督和纪律监督。

    三是突出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断深化。2012年初,江苏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12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审计质量、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推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督查整改、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2012年,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23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16名高校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推行对县(市、区)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审计中注重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工作进度、统一上报审计结果,强化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三重一大”事项的审计监督,突出对高校领导干部履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问效、问责、问由”的力度,经济责任审计深度不断拓展。各地审计机关也根据两办《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深化审计内容。苏州市将“绩效分析”理念引入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权和政策执行权为重点,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进行分析,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无锡市在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产业转型、环境保护、资源管理、富民工程等内容,不仅关注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更关注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和经济管理能力等。泰州市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能配置情况,探索开展政府绩效和行政效能审计,引入反映政府行政效能和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多项指标,全面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淮安市提出“特色个案”的审计理念,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努力做到“每个审计对象均应反映其履职特点,每个审计项目都要有新的内容”。常州、徐州、扬州等地也在“绩效型”经济责任审计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四是改进计划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和效率性不断提升。江苏省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将信息化手段引入审计管理,陆续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并实行动态分类管理,有效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效率性。南京市建立了“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基本情况数据库”;南通市开发了“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系统”软件;无锡市建立了“审计对象数据库”;扬州市邗江区依托审计管理系统软件,积极探索经济责任联网审计;南京、无锡、张家港市、常州新北区等地将审计对象分为三类,徐州市细化为五类,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盐城市对重点部门单位负责人已基本形成四年轮审一遍的良性循环机制;连云港市对任职满三年的领导干部,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干部管理监督部门依据审计力量的实际情况和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针对不同类别,提出每年的重点审计对象和数量,为科学合理安排审计计划打下良好基础。

    五是深化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日益彰显。江苏省各地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提拔、任用、管理、责任追究等有效对接,狠抓查出问题的督查整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在结果运用方面,省审计厅汇总上报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引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一些突出问题,省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南京市创新结果运用制度,市纪委出台了《委局机关关于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若干规定(试行)》;宿迁市进一步深化问责评议制度,逐步采取集中问责与分散问责、问责与问效相结合,增加了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和工作绩效情况等问责内容。在整改落实方面,各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常州、泰州等市建立了审计跟踪督查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审计局联合进行跟踪检查;徐州市探索建立执法部门合作式整改、督办制度;盐城市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连云港市建立健全整改落实跟踪检查制度,每年年底,由市审计局领导带队对当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在结果公开方面,南通市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会,在市“四套班子”成员、部门主要领导及乡镇党政领导参加的会议上公布审计结果;盐城市尝试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媒体公开;淮安市局连续多年在新闻媒体上开辟经济责任审计专栏,重点介绍淮安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果,反映利用审计成果管理、监督干部的事例,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朱江、李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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