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一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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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用权,为组织部门用人选人提供更加客观可信的参考依据,近日,湖南省审计厅出台《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对今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评价标准、关注事项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在全省使用同一套工作方案,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更具整体性,将有力促进此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方案提出了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共同的目标。即要求审计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围绕服务“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大局,抓好权力运行和责任履行两个重点,促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同时明确要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履行的经济职责情况,并注重横向比较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和任用提供更加准确。此外,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开发和运用,推动问责和整改,在更高层次、更广泛领域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方案更加丰富和深化了审计内容。要求以被审计领导干部“四权一廉”(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廉政建设)为主线,以经济责任履行中涉及到的资金、资源和资产为切入点,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重点围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市州县(市、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民生保障措施落实,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经济政策执行,管理监督职责履行及廉洁从政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同时还将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政府职能转变等情况,一并纳入审计内容,将促进职能优化设置,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进一步推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提升政府行政工作效能。此外,还将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审计内容,检查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开支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情况,促进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为能够更加准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绩效,方案设计了量化的考评指标,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设置了六类审计表格进行量化评价。譬如,在履行经济与社会发展职责方面,设置了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表;在民生保障措施落实方面,设置了民生保障情况审计表、环保政策执行情况表;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设置了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国土管理、政府债务、国有资产处置、重要经济决策事项等审计表格;在政策执行方面,设置了转变政府职能、本级行政机关基建投资、本级收费情况等审计表格;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方面,设置了本级政府性收支情况审计表;在廉洁从政方面,设置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表。此外还设置了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总表。

    方案的出台,将促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加注重数据采集,对领导干部履职的每一方面,都将通过数据定量分析,更加合理科学地鉴别领导干部履职绩效和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比较分析,对照党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分析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更加注重严格区分责任,按照党委政府的分工,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持谁负责和谁签批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划分书记和行政首长应负责任;更加注重分类评价,根据书记和行政首长的分工不同,使用审计核实的数据,分别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绩效和不足。(凌生春 黄石亮 兰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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