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建议促成省政府组织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现场督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3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巩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成果,促进审计整改落到实处,5月27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现场督查的通知》,决定对全省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现场督查。由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组成的四个督查组,将分赴14个市州开展现场督查。这是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初省审计厅报送的湘江流域内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监管情况的审计结果,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后,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又一举措。

    据悉,此次将重点督查2012年及以前安排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尤其是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涉及的项目和单位。主要检查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审批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监理情况、项目验收情况等,重点关注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了解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政策的落实情况,弄清重点区域环境监测、重点企业监管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从5月30日开始,督查组将深入一线,采取现场检查为主,结合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中摸清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赵文曙)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