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协议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7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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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预防违法犯罪,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近日,吉林省审计厅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着互相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原则,签署了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协议。

    《共建协议》确立了五项内容: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应定期组织开展财经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培训,省审计厅积极配合,提供师资力量,选派相关审计人员作专题讲座和给予业务指导,促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审人员业务技能。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等各项廉政规定,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定期沟通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定期向审计厅通报财务管理状况和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省审计厅及时通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审计有关情况,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四是加强协调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自觉接受审计,主动配合做好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机关结论性文书,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在查办案件时,需要审计部门协助支持的,审计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双方成立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审计厅厅长刘庆恒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赵晓君共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建领导小组每年应就共建工作进行不定期会商,对双方共建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交换意见,部署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共建协议》的签署,既是审计工作的深入拓展,也是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一次创新举措,通过五项内容的建立,不仅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还有利于将审计监督职能与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有机结合,形成更为有效的监管体系,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韩会田 徐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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