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大城市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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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围绕城市跨越式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大城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

    一是围绕大城市经济发展特点,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近年来,武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对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扶持企业发展等各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无形中也加大了职能部门领导手中掌握的资金支配权,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风险,为了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该局进一步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在共性内容上,密切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重点强化“七个必审”:即重大决策必审、重大投资项目必审、土地政策必审、资源环保必审、惠民政策执行情况必审、财力状况必审、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必审。在个性内容上,针对不同审计对象各有侧重,在对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约束和监督为目标,重点对资金量较大、有预算资金征收权和分配权、下属单位较多部门的审计;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着眼于服务企业发展,分析评价企业资产质量、债务偿还能力、技改投入、自主创新、经营绩效等情况,关注国有企业税收的及时上缴,促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围绕大城市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针对当前武汉市投资建设项目多、惠民政策多、企业转型发展快、财政资金投入量大的特点,为较好服务武汉市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的需要,该局始终坚持与纪委、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委等单位共同协作、相互联动的运行机制,率先在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一拖N”审计新模式、区委书记及区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模式、选拔任用干部责任与经济责任的双责联审模式。在项目组织上实行全局一盘棋,整合审计资源,切实抓好“五个结合”: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法定职责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宏观性、建设性服务作用;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综合效能;将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相结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作用;将科学制定项目计划与扩大审计覆盖面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作时效性;将完善审计管理模式与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相结合,充分发挥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三是围绕大城市发展对权力的制约要求,客观真实反映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要求领导干部公正、廉洁、科学运用手中的权力,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和监督,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责情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审计实践中,按照权责对等的要求,一是把握评价原则。坚持独立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相统一,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尽可能进行量化评价。二是把握评价重点。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评价,突出对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的评价,突出对重大决策过程和效果的评价,突出对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事项的评价。三是把握评价标准。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原因等界限,谁的责任谁负责,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四是围绕大城市科学民主法治化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大审计结果运用。武汉市作为中部崛起的大城市之一,经济社会发展向着不断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方向迈进,要求审计工作充分运用审计结果,为参与城市治理、监督制约权力、推进民主法治服务。该局不断提升审计成果运用能力,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综合分析,从中剖析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采取专报、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等方式上报市委、市政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适应性,力求审计结果可用;努力提高审计报告的实用性,力求审计结果好用;切实提高审计分析的建设性,力求审计结果管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力求责任落到实处。

    去年以来,全市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先后提出审计建议1261条,被采纳1053条,促进相关单位出台规章制度429项,查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经济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19人,其中,市管正局级领导干部2人,取得了“审计一项、规范一块、促进一片”的效果。(黄亚平 徐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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