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出台制度加强审计过程控制 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来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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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科学管理,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新战略的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能,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出台了《哈尔滨市审计局审计过程控制管理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按照审计业务流程即“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出具报告—督促整改”的逻辑顺序,加强对“人”和“事”的管理,强化对进度和质量的控制。重点对审计现场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管理控制措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在体例上,设置章节,突出重点,条理更加清晰。《规定》共四章45条。包括组织管理、审计组管理、现场实施管理、廉政管理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是在与国家审计准则关系上,注意与其衔接一致,并从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的角度,进行了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对相关重要问题和环节加以重申和强调。

    三是在规范的具体内容上,《规定》重点对审计组层面的审计现场行为规范做出七个方面规定:第一,明确了审计组和审计组长的法律地位。审计组组长由审计机关(局党组)任命,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第一责任人,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第二,为了适应计算机审计的发展,规定成立数据分析组,并对计算机数据审计取证方法做出规定。第三,把审计实施方案摆上重要位置。规定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由审计业务会议(局党组)审定。第四,对审计实施现场审计取证做出规范要求。审计取证应当一事一证,一事一取、一事一核实,并由直接责任人当场签字;同时对使用专业鉴定和中介机构、内审机构有关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要求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环节的抽样审查,从而对其结论的相关性、可靠性做出判断。第五,要求审计组加强审计现场审计信息的交流与沟通,遇到重大审计事项,及时向审计机关负责人报告。第六,进一步重申重要审计事项审计业务会(党组会)审定制度。要求审计组在审计现场完成《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确定的事项后,提出审计报告初稿,交被审计单位就地核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后,提交局审计业务会(党组会)。审计组按照审计业务会议(党组会)决定,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审计机关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第七,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要求审计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并督促其落实。

    四是在制度设计上,除对审计现场管理风险和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过程控制外,还在廉政管理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定:审计组组长应当签订《审计组廉政承诺书》,全面履行审计组廉政建设职责;审计组应当加强审计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于违反规定的,按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和《哈尔滨市审计局行政问责实施细则》追究其责任。

    《规定》的发布施行,是该局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完善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王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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