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新区多措并举加强区属国企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审计局将加强区属国企审计整改作为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环节,创新审计整改方法,采取部门联动、建言献策等方式,坚持揭露和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并重,以审计整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多管齐下,问责问效,审计整改落实率达到94.74%,成效明显。

    一是多部门联动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审计结束以后,区审计局多次向区领导汇报审计及整改情况,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使审计整改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督办、审计督促、部门配合的整改机制,即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区组织部和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的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成效。

    二是层层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和期限。明确相关国企单位“一把手”为审计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也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并确定责任人,逐项整改“问题账”,建立“明白账”,多管齐下,督促整改。尤其是针对内控方面的缺陷,及时出台完善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政府层面出台文件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区审计局通过加强对共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清除产生问题的根源,积极向区政府提出加大对国有企业监管力度的审计建议,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制度建设,防止屡查屡犯。区政府也采纳了审计建议,相继出台了《苏州高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区属国有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暂行办法》、《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和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符合高新区实际的国资管理体制。(周祖学)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