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建立公务员考核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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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来,广东省审计厅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审计自身科学发展,探索建立起“以廉政为基础,以思想为前提,以能力为导向,以业绩为核心”的涵盖审计业务和内部管理各个层面的一整套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机制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对综合处室、业务处室公务员实施分类考核,将考核目标要素全部量化,成为各岗位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目标导向和价值尺度。该厅逐步形成了以抓考评促管理、抓业绩促发展的制度,营造了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基本考核项目和加分考核项目为量化考核载体,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设立考核项目、要求以及量化分值等,着力提高考核的针对性,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基本考核项目具体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履行职责、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加分项目包括个人年终或专项工作记功,工作报告、审计信息被领导批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计算机运用等情况。通过精心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该厅将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机关管理等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项落实到各个岗位以及每名公务员,并且每年根据审计工作发展新要求相应修订完善考核内容,力求以综合考评促进各项工作成果最大化。
    
    二、改进考核程序和方法,增强考核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考核办法规定了严格的考核程序和方法,力求使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通过建立完善数字化考评系统,进一步开发和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在考评系统中填报业绩档案、工作总结以及自评、他评、厅领导(部门领导班子)检查考核等一系列考评步骤,实现考核“三结合”:一是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视平时考核对定期考核的基础性作用,使考核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增强了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务员业务能力。二是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办法将公务员考核等次与量化指标对应起来,改变以往公务员考核中主观化的粗放模式。如规定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至7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等次由各处室在本处室综合得分为称职等次、且得分较高的公务员中择优推荐,由厅考核委员会审核决定。三是将个人考核与处室综合考核相结合。对于处室综合考核位居前列的处室,适当考虑增加其年度考核推荐优秀等次人选。通过个人考核与处室综合考核的有机结合,既能保证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又能增强处室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增强考核的导向性和激励性。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突出体现“注重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形成“比能力、看实绩、有为才有位”的导向。一是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办法规定在干部选拔之前,由厅人事管理部门将符合选拔人选的年度个人业绩档案等资料以适当的方式公示;二是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项评优评先的依据;三是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激励作用。在考核基础上实施各种形式的激励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审计人员奋发向上,勇于拼搏、争创佳绩的精神,提高审计公务员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陈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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