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三个方面要求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审议2011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综合意见》的建议,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1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综合意见的函》,要求省审计厅从三个方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是着力增强审计整改意见的可操作性。省审计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以审计整改成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检查机制,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
二是建立建全审计公告制度。省审计厅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可能,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方式、稳步推进专项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多重约束机制的合力作用。
三是注重整合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目前,省审计厅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下一步,省审计厅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加大对经济社会生活焦点、人大代表反映热点审计项目的安排力度。对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跟踪监督检查项目,省审计厅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派出审计人员配合做好跟踪检查相关工作,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提高监督综合效益。(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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