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审计局三项创举强化审计纪律监督执行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9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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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云南省昆明市审计局坚持自我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把制度建设和执行贯穿机关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建立聘请民主监督员制,引入外部监督。在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监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的同时,积极健全完善民主监督员制度,聘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对审计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及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定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建立审计组长廉政责任承诺制,强化内部监督。注重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监控,制定出台了《审计组长廉政责任承诺书》制度,突出对审计组长、主审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确保依法审计,促进廉洁从审。

    三是建立审计回访制,注重社会监督。研究制定了《昆明市审计局审计回访制度》,明确了审计回访主体、回访内容、年度回访任务以及审计回访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纪委审计回访的计划性、科学性,促进审计组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

    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使审计干部防范廉政风险意识明显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执行更加有力,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督,从机制上促进了廉洁从审,为强化审计纪律监督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杨晓源  李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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